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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工程学院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班
2026-09-30 09:54   审核人:

为全面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,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,2026年9月28日至29日,能源工程学院严格按照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资产管理处《关于开展实验室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班的通知》要求,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培训,并精心部署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”主题研讨交流活动。学院院长张链、分管副院长李福新带领19位实验室负责人和安全员共计21人参加培训。

图1  能源工程学院培训开班动员现场

本次培训采取“直播授课+分课堂研讨交流”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,确保理论学习与实践反思深度融合。培训期间,全体参训人员态度端正、纪律严明,认真聆听直播授课内容。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,参训人员更加清晰地认识到,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仅是法律底线,更是政治红线。结合“警惕灰犀牛事件”专题学习和典型事故案例复盘,特别是针对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火灾爆炸事故的深度剖析,参训人员直观地看到了责任悬空、制度形同虚设所带来的惨痛代价,真正树立起“隐患就是事故”的底线思维。在“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措施”专题讲座中,专家系统阐述了实验室安全防范的系统化思路与实操方法,使参训人员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认识,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不仅仅依赖于硬件设施的完善,更在于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执行力的提升。

图2  参训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主题培训

在分课堂研讨交流环节,全体参训人员结合各自实验室的实际情况,围绕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”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。大家积极分享实验室安全管理经验,深入剖析潜在风险点,就如何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、严格规范实验操作流程、强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等话题展开了热烈讨论。通过培训,学院各级实验室负责人进一步增强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,在思想认识上实现了从“被动防范”向“主动治理”的深刻转变,在业务能力上完成了从“知其然”向“知其所以然”再到“付诸于行”的实质性跨越,圆满完成了全部课程学习和结业考试。

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。本次培训不仅是一次知识的充电,更是一次行动的号角。通过结业式的理论考试与交流发言,学院进一步检验了学习成果,厘清了下一步工作思路。学院将以此次培训为新起点,把培训所学转化为具体的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,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,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,不断提升实验室本质安全水平,为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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